入境處9.8上調部分服務收費 特區護照加價60元

入境處9.8上調部分服務收費 特區護照加價60元



政府發言人宣布,入境事務處將於今年9月8日調整部分服務收費,包括簽發簽證、入境證和旅行證件,以及送遞旅行證件到香港以外地方等。

發言人指,政府按「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釐訂及檢討各項收費,而各項政府收費一般應訂於足以收回提供物品或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

根據最近的成本檢討結果,簽發簽證、入境證和旅行證件,以及送遞旅行證件到香港以外地方等服務的收費都不足以收回全部成本。

發言人補充,由於考慮到一次過把所有收費調整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並不切實可行,故有關項目的收費將調高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十一不等,以期逐步收回全部成本。收費項目對大部分市民的日常生活影響輕微,對一般營商活動影響亦有限。

與收費調整相關的法例修訂建議將於今年7月2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收費調整將在有關立法程序完成後生效。

新收費通過之後,48頁特區護照(10年有效期)申請費將加至520元,32頁就加至430元,即加價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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