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朱經緯在去年11月佔領行動期間,被拍攝到用警棍毆打途人,早前監警會裁定受害人投訴屬實,不過投訴警察課卻不同意,早前的結論為「未能完全證明屬實」,但不被監警會接納,而朱經緯已於7月退休。
不過警方上星期收到律政司的意見後,經過一星期的研究後,決定調整結論,同意將朱經緯毆打途人投訴修訂為「證明屬實」,並已向監警會提交第三次修訂的調查報告。
警方亦將會向律政司作出刑事諮詢,研究是否夠證據向朱經緯提出起訴,現階段不作評論。
根據監警會條例,如他們的結論與投訴警察課不同的話,就有權力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再由特首作決定,不過現階段已再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