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獲賦權獨立處理阻街 下月17日起生效

食環署獲賦權獨立處理阻街 下月17日起生效



為改善街道環境,確保街道暢通無阻,政府將於8月17日正式實施《202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賦權食環署在無須警方協助下可獨立執法,處理店鋪阻街問題。

新法例三大重點,包括賦權前線人員獨立執法無需倚賴警方,《條例》賦權食環署人員可直接要求移走阻街物品,違規者將面臨罰則及需支付移除費用。

未能在限時內移走妨礙食環署人員清掃街道的障礙物,最高罰款由5000元加倍至1萬元。就店鋪阻街罪行方面,如案情嚴重可交法庭處理,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針對「游擊式」阻街,署方會繼續不定時巡查及採用錄像蒐證方式,加強執法策略,保障街道暢通。

(圖片來源:環境及生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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