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總區交通部聯同各警區,一連兩日(5月12及13日)於荃灣、葵青、沙田及大嶼山,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及電動三輪車,以及單車違例事項。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22人,包括18男4女,年齡介乎25至73歲,他們涉嫌「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
行動中,人員檢獲22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14部電動單車、6部電動滑板車及兩部電動三輪車。當中有7名年齡介乎25至51歲的男子,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作送外賣用途。
所有被捕人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