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多年來,今年第一次決定參加「六四」晚會(當然是指尖沙咀舉行的那個),但說實話,原因卻並不是為了悼念。
並不是我不尊重當年為民主自由而付出生命的學生,而是對於我來說,憤慨現在香港的狀況,擔心香港的未來,這些感覺都來得更實在,更讓我感到自己真的需要去做些甚麼,才算對得起自己作為一個香港人的身份。(其實這道理不難明白:兩年前最疼我的外婆過身了,她的死讓我學懂的,不是每天只沉痛地掛念她,而是提醒自己以後要好好孝順仍健在的媽媽。)
我也明白說不悼念的後果,絕對會招來批評,但我還是不想昧著良心說話。廿五年前,我就讀中三,可能已經比很多讀者更年長,理應對當年的屠殺有很深刻的感受,但事實卻不然,說來慚愧,中三的我仍是幼稚得很,那時候我的確是在深夜時分看著電視直播屠殺的場面,我也一樣覺得很悲慘和震撼,但重點是我當時並沒有感到那個畫面上的地方是我自己的國家,更沒認為那件事和我是如此之接近,甚至將來有一天香港會「回歸」殺人政權的統治!
沒錯那時回校上課,是會有不同老師在早會上向我們講解這起事件,但我和絕大部份的同學(的確是絕大部份!)都正沉醉在罷課、不用上學的歡愉中;沒錯我當年也和同學們參與了所有的遊行活動,但享受的是一起在車道上邊行邊大聲叫嚷的快感;沒錯在之後我也加入了不少有關「六四」的學界討論甚至撰文投稿,但過後回望,那根本更像是「為賦新詞強說愁」,血濃於水?坦白說我搞不懂!
這就是事實,這就是在1989、1990年時在我和我身邊所發生的事實。
漸漸長大,思想總算成熟了一點,也對當日的大規模殺人事件有了更多的理解,但畢竟如前所說,感受並不如很多人口中的那麼深刻,因此雖然知道每年的「六四」都會有悼念活動在維園舉行,卻沒誘因去參與,只知那晚不想去維園「跟隊」而已。
到了近十二、三年,看著一件件匪夷所思的事發生在我生活的地方,我的身邊:一個人的一句說話可以令幾萬家庭變成「負資產」;我每天聽著的電台節目主持被斬、忽然被銷聲匿跡;我的人工要被強制取去部份以養活金融機構;我家附近常光顧的店舖一間一間在沒有經營不善的情況下結業,換成我絕不需要的找換店;一個大部份人都使用的交通工具系統可以一方面一直上升票價而同時不斷降低服務質素;一個要花幾百億而我們毫不需要的工程可以通過興建;政府官員可以一個又一個地做出各種違背誠信、貪贓枉法的事情而不用承擔後果;一個人說了一些在當權者眼中不該說的話可以「被自殺」;一位老師為了公義,看到不公平的事而說了一句
「What the
FUCK」居然會被人用盡各種手段抹黑打壓至今;甚麼區議員或社運份子居然可以借人名目為自己籌款;一些自稱為民主派的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賣民主,而居然仍然可以得到選票;搞「廿三條」的更能得到大量選票;甚至到現在有人在街上大小便我還要包容!還有更多更多,有哪一件不是匪夷所思的?有哪一件有解決過?甚至連改善也沒有﹗
為甚麼我們生活的地方會變成這樣?我們可以做甚麼?我們可以怎麼樣?作為香港市民,我覺得我們真是很卑微,卑微得只要有人肯為我們發一下聲也好,那怕他們發聲時會夾雜一些粗口又如何?余婆婆不是已教曉了你該說的時候就要說嗎?你也按讚了吧?
你可以說我個人崇拜,我就是崇拜黃毓民的敢作敢為,崇拜他痛罵狗官大快人心,他呼籲,我就要站出來支持,就是這麼簡單,就是我今年決定出席「六四」在尖沙咀的集會的原因。
如果連這種表態我也不敢做、不去做,我以後會沒勇氣照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