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名市民被控於佔領期間襲警,但因控方的警方證人上庭作證時前後矛盾,受到裁判官多番質疑,控方最終於今日(4月21日)主動撤控。
據傳媒報道,有關案件發生在去年10月5日凌晨時分,一名任職地盤工人的37歲周姓男子,被指在旺角用腳踼傷警長黃子誠,導致他手指腫脹。警長黃子誠昨日(4月20日)在庭上作供時表示,當晚到旺角維持秩序,但後來其上司督察曾偉信被石頭擲中額角流血,於是全個小隊40人齊齊護送上司上警車離開,期間遭到被告襲擊。裁判官隨即提出質疑,問「點解要警察護送警察」、而且還要「成個小隊護送一個督察上警車」,黃子誠解釋現場聚集人數多達400人,所以40名警員不算多。
此外,黃子誠作供時又多次更改口供,如曾表示收到通知得知上司遇襲受傷,但後來又改口指目擊有人丟石頭;以及曾指被告衝向他時沒有說話,其後又改口指被告曾講粗口。另外他指當日被告踼他後,曾走入一大大廈大堂,擾攘兩至三分鐘返回街上才被制服,但不知被告在大堂做甚麼,因為「手指痛到睇唔到」,結果被裁判官質疑手痛怎會影響視力,黃子誠其後澄清當時正低頭檢查手指。
而最好笑的是,裁判官在辯方大律師努力盤問黃子誠時,也加口說了一句:「佢唔肯承認錯,你都冇辦法。」其後控方表示,發現一段案發經過的片段,或有助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今早開庭時,控方突然表示考慮有關片段及其他證據後,申請對被告撤控,案件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