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 中小企東主判囚38個月

詐騙「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 中小企東主判囚38個月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中小企東主,誇大申報公司僱員人數及薪酬開支,詐騙一間銀行批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逾380萬元。被告今日(12月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8個月。
 
馮錦輝,45歲,龍運汽車大中華有限公司東主,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斥責被告有預謀地犯案,詐騙金額龐大,如被告的行為沒有被揭發,其詐騙會持續。
 
法官又指被告被定罪判監實屬咎由自取。法庭以監禁45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在案件開審後才承認控罪,只能把刑期扣減百分之十五,考慮其他求情因素後,最終判刑38個月。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上述詐騙「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的違法行為,分案起訴六名中小企東主,涉及詐騙金額共約1,900萬元。六名被告中除馮錦輝外,二人已認罪,早前分別被判囚24個月及22個月。另外3名被告的案件,分別於明年2月至5月進行答辯、審訊及裁決。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8月向渣打銀行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並提交兩份強積金付款結算書及供款紀錄,顯示龍運汽車曾於同年7月為9名僱員作強積金供款。被告又多次在相關文件上,確認所提供的資料全部確實無誤。龍運汽車其後獲渣打銀行批出貸款逾380萬元,貸款由按證保險公司作擔保。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交予渣打銀行的兩份強積金付款結算書上,虛報自己及其他僱員的薪金資料。其中一名僱員的月薪約20,000元,但被告訛稱其月薪為91,000元。
 
被告又承認並不認識結算書上多名報稱為僱員的人士。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申請貸款前兩天才預備僱員強積金參加表格,並聲稱其僱員於2020年4月或5月入職,及製作虛假的強積金供款紀錄。
 
被告獲批貸款後,向強積金公司報告上述僱員受僱後60天內離職,龍運汽車因而獲退回已繳納的強積金供款。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