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馬恩國開記者會 促律政司檢控威嚇陳碧橋人士

梁美芬馬恩國開記者會 促律政司檢控威嚇陳碧橋人士



3月「光復元朗」的一名女示威者,近日被判「以胸襲警」罪成,全城譁然,處理此案的屯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更成為眾矢之的,陳官在判刑時指自己曾受威嚇。今日(8月4日)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就召開記者會,表示會去信律政司,要求跟進今次事件,並認為當日示威者的標語,加上網上的言論,已經有表面證供構成藐視法庭及刑事恐嚇,促請當局檢控曾經威嚇裁判官的人士,在會上更曾點名《熱血時報》。

基金會的高級顧問梁美芬表示,裁判官公開稱因為此案而擔心人身安全,事件是非常嚴重,反映司法機關已經受到威脅,香港的法治已經響起警號。

身兼民建聯成員的大律師馬恩國就指,於法院外高叫「狗官」,雖未必構成藐視法庭,但有關言論已經有足夠表面證供,構成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刑事恐嚇罪。

昨日本台節目《大香港早晨》曾訪問一名匿名律師,而該名「正義律師」稱藐視法庭罪源自不成文法(下稱普通法,Common Law),普通法並不保護裁判司署,而審理光復元朗一案的屯門裁判法院並非高等法院,只是下級法院(inferior court),並不受普通法之下「藐視法庭」的條例所保護。但「正義律師」亦補充,如有人試圖鼓動他人去挑戰,詆毁或誣衊司法系統,可以被控煽動罪。另外,如裁判官感到受侮辱,仍可以民事方式控告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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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香港早晨 第376集:
反黑警行動vs戴胸圍行動/正義律師專訪,詳解藐視法庭定義/洪瑞珍中毒事件/毓民組織本土大聯盟?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prog85&ep=376

(有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