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提交網約車立法建議 營造與的士共存環境

運輸及物流局提交網約車立法建議 營造與的士共存環境


今天(7月15日),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規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立法建議。

網約車司機許可證數目不設上限,有效期5年,不得轉讓,可以續期。網約車司機要年滿21歲,並持有私家車駕駛執照最少1年,申請牌照前5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記錄,須通過指定考核。

網約車車輛設總量控制,有關車輛許可證有效期為1年,不得轉讓,可以續期但最長5年。申請許可證時,車齡不能超過7年,車輛須以個人名義登記,要購買商用車的第三者保險及每年驗車。

局方表示,內容按照行政長官提出的七大原則制定,包括:須制定規管網約車服務平台運作,定下標準和責任,並說明營運要求,以確保有效管理網約車服務和安全運作;須制定有關車輛的規管要求,以確保網約車服務的質素和安全;須制定司機駕駛資格和要求,以確保網約車司機的駕駛服務安全;須制定適當的保險要求,以保障乘客安全和利益;須為的士服務制定網約營運環境,以提升的士營運效能和營業空間,既為市民提供更好的的士服務,亦提供新的的士營業空間;須營造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環境,為市民提供優質網約點對點出行服務;由於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的立法方案涉及問題複雜,社會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但社會同時已有清晰的共識——就網約車服務須以立法形式規管,保障乘客安全。因此,運輸及物流局可以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立法框架,之後再聚焦處理有較多不同意見的其他技術細節問題。

局方指出,政府亦一直提倡和推動各公共交通營辦商和服務提供者善用科技,提升服務質素。近年,透過網絡預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出行模式在世界各地日漸普遍,香港作為國際大城市,情況亦不例外。政府有決心改革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引入清晰的法律框架規管網約平台的運作,處理多年以來有關網約私家車服務所引起的爭議。

局方稱會持續聆聽各界意見,爭取在今個立法年度內提交規管網約車的主體法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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